为快速、科学地处置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保障校园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程序。
一、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定义
1. 校园网内网站页面被恶意纂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反政府、分裂国家和色情内容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学校声誉的谣言。
2. 校园网内网络应用服务器(教务系统、财务系统、办公系统等等)被非法入侵,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
4. 网络设备、传输线路被破坏、入侵,未经同意擅自接入保密的内网段.
5. 病毒的大规模爆发和异常的网络攻击。
二、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1. 由学校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机构由院办、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人员组成。
2. 工作职责具体包括日常监测、组织协调、调查取证、应急处理和对外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报告程序
1.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由教育技术中心处长决定是否启动安全响应处理程序。
2. 当事人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信息来源、事发地点、内容描述等,报告方式不限。
3. 学校教育技术中心可利用现有的应急服务报警接警资源,比如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短信、邮件等,实行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接警,保证信息通报和联系渠道畅通。
三、网络信息安全响应处理程序
1. 安全响应处理程序启动后,应急处理机构有关人员立即进入应急处置工作状态,对相关事件进行跟踪,密切关注事件动向,协助调查取证并酌情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系统恢复等工作。
2. 对发现的网内病毒源、攻击源、入侵源等及时展开分析并定位责任人,通过关闭端口等措施及时进行隔离,并通知该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于外网进入的攻击、入侵行为,应在边界路由器、防火墙上做针对性地访问控制和其他相应的技术封堵。
3. 由院办负责整个事件处理过程的对外宣传和报道等工作,并由网络中心协调国内其他重要新闻网站的工作联系,防止事态通过网络在国内蔓延。
4. 网络中心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书面处理报告,内容包括该事件起因、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交由院办负责对外通报。
5. 事件处理完毕之后,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总结经验,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安全措施。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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