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医学院网上信息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5-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承德医学院校园网网上信息的规范化及安全管理,更好地发挥网络效用,实现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承德医学院校园网安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官网(包括主网站、各部门网站)、各业务系统,学校及学校部门在校外申请、运行、维护的各种公众平台或发布系统。

第三条 教育技术中心作为校园网网上信息的日常管理机构,对信息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管理权。

第二章 信息系统管理

第四条 学校官网是向校内外用户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服务的网站,分为校级网站和各院(系)、 部、处网站。

校级网站,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平台搭建,提供技术支持;信息内容由宣传部负责维护、管理、审核。

学校各学院(系)、部、处网站由教育技术中心协助建设或自行建设,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上线;信息内容由宣传部授权各部门管理,与宣传部签订《承德医学院校园网信息发布授权责任书》。

第五条 各类业务系统按照《承德医学院校园网安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上线运行管理。各类业务系统内信息内容管理,交流、互动等板块信息内容管理由系统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 学校及学校部门、团体在校外申请、运行、维护的各种公众平台、发布系统、网站必须经宣传部审批、备案,并签订《承德医学院信息发布授权责任书》,主管部门对公众平台或发布系统承担管理责任,对信息内容负责。

第七条 学校教职员工、学生个人的微信、微博等个人账号发布信息应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违背公序良俗,文责自负。

第八条 任何未经批准开放的信息系统,一经发现,将予以封闭,并追究主管部门领导责任。

第三章 网络舆情管理

第九条 校园网用户须严格遵守《承德医学院校园网用户管理规定》。

第十条 建立网络舆情监控长效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舆情监测,建立舆情监测值班制度,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舆情报告,提出舆情引导建议;安全工作部及时传达上级安全部门的各项安全警讯。

第十一条 建立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如遇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由安全工作部牵头,办公室、宣传部、教育技术中心配合,负责处置有关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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