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录播教室资产设备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录播教室及信息资源,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 录播教室使用采用预约制。凡是使用录播教室的教师须提前向教育技术中心教育信息资源部提出申请,并填写使用申请表经审批后使用。
2. 录播教室属于专业设备,所有使用人员须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相关设备,不熟悉操作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如果造成设备损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录播教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不得随便移动或拆卸。录播教室原则上是程序自动录制,如上课期间哪个时间段哪个环节有特殊需求,需和工作人员事先沟通。如需直播,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课程录制完成后,授课教师可以拷贝所录课程的信息资源,逾期不拷贝而造成课程信息资源丢失的,责任自负。
5. 为保证课程录制效果,师生进入录播教室须衣着整洁,听从教师安排入座,严禁在教室内随意起立走动、随意说话;手机保持静音或关机。
6. 所有进入录播教室人员严禁带入食品饮料,严禁吸烟、丢弃废物,保持录播教室卫生整洁。
7.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录播室,注意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