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医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05-1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承德医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 以下简称校园网 )的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的重要作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承德医学院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 , 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 , 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连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和其他运营商网络。

第三条  承德医学院校园网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二、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校园网的规划、建设以及网络应用系统建设在承德医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第五条  教育技术中心具体负责学校校园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开发工作。

三、运行管理

第六条  校园网主干光缆、主服务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管理。

第七条  分置于教学楼、办公楼等其他建筑物内的主干网络接口设备,由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教育技术中心监管。

第八条  各部门联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子网和单机,由本部门使用、管理、维护。教育技术中心确定上网技术规范和提供上网指导。

第九条  未经教育技术中心批准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计算机擅自连入校园网或使用网络资源,不得拆卸或改动光缆和双绞线的布线结构;不得移动或改动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的位置和接线。

四、用户管理

第十条  校园网用户分为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单位用户为校内各部门,个人用户为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及访客。

第十一条  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的规定,遵守《承德医学院校园网用户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校园网用户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五、信息系统接入管理

第十三条  需接入校园计算机网络的信息系统,由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教育技术中心进行可行性评估、准入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入。根据实际情况,由教育技术中心提供必要的服务器、域名、IP地址、操作系统等。通过验收后,进行备案。

六、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基础网络安全规划、实施与管理。

第十五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第十六条  凡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第十七条  校园网用户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七、费用管理

第十八条  教育技术中心提出校园网管理、运行、维修、扩充升级所需费用计划, 按相关程序申报, 由学校安排每年经费预算。

第十九条  校园网与国内国际网络连接发生的费用、按规定应向 CERNET 交纳的通信和信息费用, 由教育技术中心集中统一办理。

第二十条  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记录全校及各用户网络通信和信息费用。

第二十一条  校园网用户应分担的通信和信息费用,由计财处设专户管理,统一核算收支。

八、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教育技术中心。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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