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网络安全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8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与网络安全管理要求,切实防范化解我校各类网络风险隐患,保障学校各系统和数据资产与校园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专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覆盖全校各单位、各部门所有入网终端、教学科研设备、在用业务系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师生个人信息处理环节等全维度网络安全相关领域,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开展自查工作。

二、自查依据  

本次自查严格按照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制定的《网络安全自查表》(见附件)逐项开展,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网络安全管理员配置、师生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人工智能安全等全流程管控要求。

三、工作时间安排

自查整改阶段: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2日各单位对照自查表逐项完成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高危风险、重大隐患,需第一时间联系教育技术中心,同步落实临时管控措施,严防安全事件发生。

材料上交阶段:2026年6月25日前各单位完成自查与整改后,规范填写自查表全部内容,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由网络安全管理员与教育技术中心联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次网络安全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具体落地,确保各项要求执行到位,切实筑牢本单位网络安全防线。

(二)全面自查,杜绝形式主义。各单位需严格对照自查表所有项目逐项开展自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盲区。严禁瞒报、漏报、虚报自查结果。重点聚焦师生个人信息保护、科研数据安全、教学系统运行安全、弱密码与高危漏洞整改、人工智能应用合规等关键环节,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部门指定一名网络安全管理员,加入微信群。

联系人:邓尧               电话:2517053    

附件:网络安全自查表.xlsx

 

            承德医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